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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发布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业务往来的通知

2022-09-19| 发布者: 微山信息港| 查看: 144| 评论: 3|来源:互联网

摘要: 证监会发布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业务往来的通知。上市公司与财务公司发生业务往来,双方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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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监会发布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业务往来的通知。上市公司与财务公司发生业务往来,双方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原则,遵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应当保障其控制的财务公司和上市公司的独立性。财务公司与上市公司发生业务往来应当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并查阅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等文件。上市公司不得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第五条第(二)款规定,通过与财务公司签署委托贷款协议的方式,将上市公司资金提供给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券中社)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券中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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